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30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232.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:10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3.發生緣由:金管證審字第1040024461號函4.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:104/07/225.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:不適用。6.因應措施:請會計師重新核閱並重行公告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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